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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拟成立“养老金理事会” 学界看法不一
2012-02-13 10:57  浏览:387

中央拟成立“养老金理事会” 学界看法不一
2006年9月28日,一位老人在上海工商银行南市支行领取首笔养老金。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争议多年的养老金投资运营方案,近期或将有实质性进展。据记者了解,成立“养老金理事会”的方案获决策层青睐。若正式获批,该机构将专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

  折中方案

  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方案,已在争议中酝酿多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曾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三步走战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新农保个人账户的保值增值后,再针对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部分以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结余进行投资。但相关方案屡次上报,却始终未得到国务院的首肯。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关于个人账户资金运营的大部分问题,各部委间已经达成共识:投资乃是必然,采用信托模式进行市场化运营也已确定。投资主体由谁来担当,成为最大的分歧。

  人社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和地方基金经办管理机构,曾纷纷为此提出方案。人社部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立足于中央层面,主张将分散各地的资金上收,委托中央机构开展投资运营。此举尽管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的大势同步,但事实上当前各省仅通过提存调剂金的方式,在名义上实现“省级”统筹,大量资金仍在市县一级运营管理,如何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国统筹,决策层方面还无清晰的思路。

  地方主导的方案,则希望在省一级成立运营机构。该方案有利于打破垄断,分散风险;但地方人才储备不足,同时易受地方行政力量的干预,还将加剧已饱受诟病的社保体系碎片化。相较而言,在中央层面运营的呼声更大。

  而在中央运营的方案中,人社部力主在其下另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投资运营机构,更具专业优势和投资经验的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则希望交由他们运营。

  两相权衡的折中方案,是在国务院下,由人社部、财政部牵头,重新成立一个正部级的“养老金理事会”。其管理结构、投资方式,则将大量借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经验。

  仍存争议

  在中国政法大学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看来,在部门利益难以协调的情况下,这是最符合常理的选择。这一机构,也将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形成良性的竞争与合作。

  胡继晔强调,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是战略储备基金,事实上与养老金并无直接关系;而养老金理事会将成为中国第一个真正的养老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具体的投资策略方面,也将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有较大差异。养老金投资需要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容忍度亦低于社保基金;同时因关涉参保人的实际利益,需要更高层次的信息披露。

  不过,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左学金看来,如果全国仅有一家机构负责养老金的管理运营仍有不妥。他认为个人账户的资金应由中央政府指定的若干家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基金管理公司,并允许参保人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个人账户缴费率。

  事实上,国际上不乏一个国家成立多个政策性投资管理机构共同运营养老金的先例。例如瑞典,基本养老保险结余资金交由AP1、AP2、AP3、AP4和AP6管理,委托外部投资。多家机构形成竞争,并有利于分散风险。

  浙江大学学者姚先国也对财新记者表示,认为统一交给中央运营不妥。他说,养老金的投资,还是应该坚持统分结合的模式。由中央制定统一的规则,投资主体还是应该多元化,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

  据了解,目前各有关部门正积极探讨筹划养老金理事会落地事宜,包括具体部门构成、治理模式、理事长人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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